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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政策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 开展多种救助帮扶方式

时间:2022-10-25 08:49:49       来源:大众报业

为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充分发挥慈善组织救助力量,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开展多种救助帮扶方式、强化政策激励扶持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政府救助为主体,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积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在政策、管理、对象、资金等方面相衔接,加快形成协同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参与政府救助的条件、程序、运行规范,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救助渠道,推动慈善资源更精准、更公平向社会救助对象倾斜。原则上,各市、县协调工作机制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各市、县管理的慈善组织应每季度报送慈善帮扶项目开展情况。

在救助帮扶方式方面,《通知》明确要鼓励引导慈善组织针对困难群众救助服务需求,设立相应的救助帮扶项目,对政府救助无法覆盖或实施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慈善帮扶,实现慈善力量有益补充,同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内容从物质层面向服务层面拓展,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救急难”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慈善组织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将受助家庭或人员接受资金、物资、服务等救助帮扶的相关信息反馈民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相关线索。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调查核实慈善组织提供的相关线索,对符合规定的要做好政府救助保障工作,同时要认真分析研判慈善帮扶和政府救助情况,根据困难家庭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方案,确保精准帮扶。

为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通知》要求各市要研究制定可行性强的激励措施,全面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等利好政策,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鼓励慈善组织参与政府救助服务等公益救助活动,按规定以采购、委托等形式交由慈善组织承担。定期评估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救助项目,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关键词: 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 救助帮扶方式 山东省民政厅 慈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