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

济南商用车促消费政策延期 购买商用汽车最高可享受6000元补贴

时间:2022-10-19 09:26:02       来源:济南时报

10月18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关于继续实施促进商用车消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7日已发布,根据《通知》,商用车促消费政策将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按照此前政策,消费者在济南市内购买商用汽车最高可享受6000元补贴。

据了解,今年6月10日,《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后,济南迅速进行落地。济南市工信局、济南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实施细则。从当时的政策看,商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截至6月30日。随后,7月初,济南市工信局发布通知,商用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截止时间由今年6月30日延期至7月31日。如今,该政策执行时间再次延长。

根据济南此前发布的政策,补贴对象为在济南市内各品牌授权的一级商用汽车经销商购买商用汽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参与车型为非承载式车身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

就补贴标准而言,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享受60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享受40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享受3000元补贴。

对在市内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享受50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享受30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享受2000元补贴。

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享受的补贴金额增加1000元。

按照《通知》,将再征集一批在济南注册的一级商用车经销商名单。有意参加活动的商用车经销商可于10月27日17时前自行通过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名参与。经销商名单经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一步核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要在11月15日前将8-10月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汇总资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月12日-7月31日期间有漏报的,可一并上报)。

关键词: 济南商用车 商用车促消费政策 商用汽车 购买商用汽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