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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怎么办理手续_每日热门

时间:2023-04-28 08:13:57       来源:法务网
一、

债权转让怎么办理手续

债权转让如下办理手续:

1.签订协议。


(资料图)

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二、

债权转让有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有效条件是: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第545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三、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法律特征如下: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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