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9月,我市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同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
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
“3+1+2”选科考试模式顺利实施
此次改革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照改革目标,2022年8月前,全市普通高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达标,构建完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2022年9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同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
2023年9月,有序推行选课走班,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办学活力进一步激发。
2024年,普通高中与高校协同育人机制更为完善,生涯规划教育全面开展,育人方式改革明显深化,优质特色多样发展的格局更为明晰。
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3+1+2”选科考试模式顺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质量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全面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育人方式和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普通高中教育格局基本形成。
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方案》要求,制定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构建市、区县(开发区)、学校三级工作推进体系。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高质量实施,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及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及选修(含校本)课程开设,加强特色化、精品化校本课程建设,丰富实践课程和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到2025年,通过遴选、培育、认定,全市分年度、分批次建设200个优质学科教学基地、350个示范精品课程。
2022年,建成全市统一的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平台。2023年,结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生兴趣特长和招生大数据分析,因地制宜、有序实施“3+1+2”模式的选课走班,探索实施“大走班制”。
深化教学方式改革,积极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创设思维型、活动型、开放型课堂,引导学生深度学习。
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2所
《方案》提出,鼓励优质高中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对“3+1+2”模式选课走班6种组合以下、在校生不足600人、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再下达招生计划。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达到现代化建设标准,规模适度,首次招生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少于6个班,学生不少于300人。
加强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上乘、辐射力强的高品质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帮扶薄弱县中工作,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5年,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全部创建成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60所,创建市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40所,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2所,创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10所。
严禁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
《方案》要求,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强化生涯规划教育。积极与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工作,及时、全面了解高等院校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
今年8月前,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统一评价档案样式,客观真实、简洁有效地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善考试管理体系,建立考试经费保障机制,提升考试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我市将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办学保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要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